一、服务对象和范围
天津商业大学各学院、处室及有关单位。
二、服务规定
1. 申请部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国家法律及天津商业大学网络管理中心的相关管理规定;
2. 申请部门须承诺服务器上运行的应用服务内容不违反上述规定,不得使用该服务器从事法律法规和学校禁止的活动,包括私自开设代理服务器,使用P2P软件、黑客类软件、金融交易类软件等,尤其是不得发布含有色情、赌博、反动内容的信息以及发送不受欢迎的电子邮件(垃圾邮件);
3. 托管或申请的服务器原则上只允许对外开放以WWW为主的互联网基本信息服务,如需提供其他服务,需要申请时特别说明,经网络管理中心备案后,方可提供;网管中心只接受机架式服务器的托管。
4. 申请部门自行解决服务器上所需要的软件版权(许可/使用权)以及由此造成的法律纠纷,并负责服务器上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5. 服务器托管申请部门人员需要进入托管机房对服务器进行维护时,应在网络管理中心相关人员的陪同下,按规范使用相关辅助设备、保持机房的整洁,不得擅自改变配置和移动设备位置,遇到问题须及时与网络管理中心值班人员联系解决;
6. 为了规范校园网络管理,保障服务器的正常运行,在最快的时间内进行故障排除和应用服务的恢复,申请部门须提供服务器的详细资料,包括:负责人、联系人、操作系统类型、硬件基本配置、应用服务、开放端口等。
7. 网络管理中心有权对服务器使用进行必要的监控,以保证学校网络线路的正常运行;
8. 如因申请部门违反本规范中的相关条款,或出现因服务器中毒、被黑客侵入等情况,网络管理中心将终止服务器运行;
9. 网络管理中心保留对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三、服务内容与责任分配
1. 网络管理中心提供稳定的机房环境,完备的机房设施;
2. 网络管理中心负责托管服务器物理位置的摆放、IP地址的分配、网段划分、网络流量监控和校园网的正常运行,保证设备物理安全、网络畅通;
3.网络管理中心负责虚拟服务器操作系统的安装和维护及计算、存储及网络资源的分配与保障,
4. 网络管理中心负责服务器的安全检查、漏洞扫描和必要的技术支持,如有需要,网络管理中心可提供漏洞扫描的统计报表和相关安全性建议。
5.托管申请部门负责服务器本身软硬件的管理、故障处理、系统与数据的安全保障。
6.虚拟服务器申请部门负责服务器管理和故障处理以及应用和数据的安全保障。
四、争议解决与不可抗力
1.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供电和通信不稳定而造成的网络故障以及软硬件问题,网络管理中心不承担责任;
2. 由于ISP(Internet Services Provider)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故障,将由网络管理中心负责与运营商联系,及时排除故障。